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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预免征3个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时间:2020-03-06 10:24:36 浏览次数:20 来源:南方都市报
    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为支持企业共渡难关,今年2月份,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惠企16条”,其中一条为“依法依规延期缴纳和减免税款”。3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召开媒体通气会,据介绍,深圳对企业免征3个月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预计减免税款规模达15亿元,惠及纳税人户数4.53万户(次)。

    预计惠及4.53万户(次)

    此前,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共有16条,外界俗称“惠企16条”,其中第7条为“依法依规延期缴纳和减免税款”,包括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免征3个月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3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就落实深圳市政府“惠企16条”召开媒体通气会。据介绍,免征3个月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指免征今年1至3月的相关税款,预计减免税款规模达15亿元,惠及纳税人户数4.53万户(次)。此次受惠的纳税人主要分布于租赁业、批发零售业、制造业三大行业,预计户(次)占比和减免税款占比均逾七成。

    为更好落实政策,便利相关纳税人,深圳市税务局优化了税款减免方式,通过提前优化系统,实现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自动减免,无需纳税人提出申请。此外,原房产税纳税申报表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已合二为一,纳税人缴纳房产税纳税期限从按季缴纳调整为按年缴纳,申报次数由每年四次减至每年一次;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从半年缴纳调整为一年缴纳一次,申报次数由每年两次减至每年一次。

    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

    为帮助企业渡过眼前的难关,“惠企16条”的第7条“依法依规延期缴纳和减免税款”中还提出,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由企业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对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由企业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缴纳,延期缴纳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据介绍,截至目前,深圳市税务局已累计办理纳税人延期申报纳税申请14374户次;累计办理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2761户,涉及税款16.62亿元。为便利相关纳税人,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开发上线了延期申报申请和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功能,简化延期缴纳税款资料报送,纳税人可足不出户实现“非接触式”办税。

    上述“非接触式”办税在此次疫情防控期间得到了积极拓展,便利了纳税人,又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以出口退税为例,今年以来深圳税务系统累计办理出口退税154亿元,其中疫情防控期间通过“非接触式”办税累计办结1.3万笔出口退税业务,涉及退税款70.62亿元。

    预计减免税款规模达15亿元

    惠及纳税人户数4.53万户(次)

    此次受惠的纳税人主要分布于租赁业、批发零售业、制造业三大行业

    预计户(次)占比和减免税款占比均逾7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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