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行业资讯建设法规资讯正文

用法律根治欠薪!国务院已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时间:2019-12-12 17:28:10 浏览次数:104 来源:建筑时报
    12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用法治手段治理欠薪顽疾。

    会议强调的重点内容:

    农民工为国家建设发展作出了重大而独特贡献,必须保证他们的辛劳获得及时足额的报酬。

    要在前期专项整治基础上,用法治手段推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各级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各地要把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治理重点,明确责任限期清欠,对问题突出的要公开曝光,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严肃追责并予以惩戒。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明确规定:

    会议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明确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要求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规定建设单位未满足施工所需资金安排的不得开工建设或颁发施工许可证,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对拒不支付拖欠工资的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关于根治欠薪,已提出的措施:

    有关欠薪顽症的一系列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措施,早在2016年就写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

    此前,国务院于8月15日发布《关于成立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决定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 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亲自担任组长。


    10月3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提出做到“两个清零”,即今年10月底以前发生的欠薪案件,要在今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新增欠薪案件,在2020年春节前及时、动态清零,发生一起处置一起。


    人社部于11月8日正式发布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的通知,明确:自11月15日起,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在全国组织开展。


注: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请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