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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30省/市最新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公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时间:2019-10-18 09:32:55 浏览次数:151 来源:工程建设领域信息中心
    2019年以来,很多省新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收费参考标准陆续出台,本文为整理后的全国各省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大盘点,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实施标准请以当地官方公布为准。

    2019年10月15日,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印发了《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收费参考价格》,作为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和执业收费的参考依据。

    说明:

    1.造价咨询服务费收费不足 5000元 时,按 5000 元收取。

    2.全过程造价控制若部分阶段的服务内容不实施,则扣减相应阶段的费率。

    3.根据项目管理、技术的复杂难度情况,可计取1.1-1.3的复杂系数/难度调整系数。独立的土石方、软基处理、绿化工程等简易工程可计取0.7-0.9的复杂系数/难度调整系数。

    4.工程主材、设备无论是否计入控制价、结算价等,均应计入取费基数。合同包干价的签证变更项目,包干价部分应计入取费基数。

    5.工程控制价的审核,可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和难度计取0.7-1.0系数。

    6.工程结算审核不执行效益收费,则在基本收费基础上增加0.2%作为结算审核收费。

    7.计费基数招标控制价,结算价均不含下浮。

    8.对于不跟随全过程项目咨询,单独委托的驻场服务,收费参照全过程造价咨询驻场收费模式,具体另行商议。

    9.方案测算包括在全过程咨询服务中,测算方案不超过2次。单独委托方案测算的,按上述标准计算,新增加一次测算的,递减10%,减到50%的,不论新增多少方案,每次增加方案最低的按上述标准收费的50%计算。

    10.单独委托材料、设备询价的按实际情况双方协商。

    11.按建筑面积计算咨询费的可按上述价格折算计取。

1、北京
    说明:

    1.工程主材和工程设备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取费基数;

    2.工程结算审查项目5.1、5.2两种计费方式,由甲乙双方自行选择;其中5.1的计费方式按(1)+(2)计算,效益费用应由受益人支付;

    3.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不包括中标价的审核、图纸改版导致重新计量等工作,发生时咨询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其他咨询项目若发生此类情况,参照执行;

    4.单独委托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修缮工程应在上述费用的基础上乘以1.2的系数;

    5.工程概算、工程量清单、清单预算、定额预算、竣工决算的审核费用应在上述费用的基础上乘以0.9的系数;

    6.每单咨询合同按上述费用计算不足3000元时,按3000–3500元计取咨询费用;

    7.凡要求计算钢筋精细计量的,按钢筋重量以14–16元/吨,另计费用;

    8.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费用,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费用参考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9.工程设计阶段的前期造价控制,如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根据咨询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咨询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0.此表格费率上下浮动幅度为20%。

2、上海
    备注:

    1、 收费基数:

    (1) 估算投资: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总投资扣除土地批租、动拆迁费及国内外成套设备生产流水线费用;

    (2) 建安工程造价: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作为建筑安装工程价值的货币表现,由建筑工程费用和安装工程费用两部分组成;

    (3) 送审价:指承发包合同中各专业工程报送审核金额;

    (4) 吨:指钢筋及各种型号预埋件以重量(吨)计算单位。

    2、 出售招标文件,可收取编制成本费。收费中不含专家评审费、会务费、差旅费;

    3、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按单项承发包合同的建安工程造价收费;

    4、 承接编制施工图预算或工程量清单或标底,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及工程造价审核收费的项目,不包括钢筋及预埋件重量的计算;

    5、 工程造价审核收费:

    (1) 项目送审价核减率在5%以内的(含5%),由委托单位负担审核费用;

    (2) 核减率在5%以上的,5%以内的审核费用由委托单位负担,超过部分由原编制单位负担;

    (3) 项目核减、核增部分分别计算审核费用,核增部分由原编制单位负担审核费用;

    (4) 房修、园林、装饰工程按“安装类” 收费,其他工程按“建筑类”收费;

    6、 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计算。例如:某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建安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计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0.37%=0.37万元

    (500-100)万元×0.35%=1.40万元

    (1000-500)万元×0.33%=1.65万元

    (3000-1000)万元×0.29%=5.80万元

    合计收费=0.37+1.40+1.65+5.80=9.22万元

3、河南

4、江西
    说明:

    1、本收费标准按差额累进制计算,当咨询项目的咨询费不足3000元者,一律按3000元/项收费。
  
    2、安装工程造价含主材和设备价格,但不含甲方供应的设备价格。

    3、施工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的内容包括:合同价、工程变更价款的审核,现场签证审核,参与设备材料询价,进度款支付和竣工结算审核等内容,如超过以上工作内容则另行计费;咨询企业在开展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工作中,如发生工程造价核减额,则可另按核减额6% 的比例增加咨询服务收费。

    4、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本通知未作规定,执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正式核定全省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批复》(赣发改收费字[2006]46号)中第十一项“建筑工程鉴定”的规定。

    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分档累进计费方式,如某工程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计算收费额如下:

    200万元×4.5‰=0.9万元

    (500万元-200万元)×4.3‰=1.29万元

    (1000万元-500万元)×4.1‰=2.05万元

    (3000万元-1000万元)×3.9‰=7.80万元

    (5000万元-3000万元)×3.7‰=7.40万元

    应收咨询费合计=0.9万元+1.29万元+2.05万元+7.80万元+7.40万元=19.44万元

5、内蒙古


6、江苏

    说明:

    一、本表收费实行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费,当单项工程咨询服务收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

    二、计费基数按单项工程计算。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收费基数。

    司法鉴定业务以鉴定委托标的额为基数。

    三、估算投资(收费基数):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总投资扣除土地批租(土地价款)、动拆迁费及国内外成套设备生产流水线费用。

    四、安装、仿古建筑工程的清单编制、审核;结算编制、审核的基本费率在上述基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30%。

    五、工程预算的编制或审核、工程结算的编制或审核等收费标准不包括钢筋及预埋件的计算,凡要求钢筋及预埋件计算的按相应的收费标准另行计算。

    六、跨市差旅费按实际发生,由委托方承担。

    七、计时收费由双方协商。
 
    八、咨询服务费谁委托谁支付。

    九、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收费,由基本费和效益收费两部分组成。基本费以“送审工程项目造价”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算;基本费应按规定收取,由委托方承担;效益收费以“项目核减额”、“项目核增额”按费率分别计算,由收益方承担,审核增加造价的咨询费由委托方代收益方支付。

    十、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费由基本收费、效益收费和驻场收费三部分组成,如不需要驻场,则不收取驻场费用。(驻场是指根据委托方的要求,造价咨询人员常驻项目现场,且每周不少于3天。)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收费标准中不包含招投标阶段及竣工结算阶段的相关收费,如委托方要求从事相关工作,则按招投标阶段及竣工结算阶段的相应收费标准另行计取。

    十一、咨询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增加工作、修改设计、延误工期等客观或委托方原因,增加咨询服务工作量的,其咨询收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二、实例:某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送审工程造价为6500万元(其中安装工程1300万),钢筋2000吨(需另算),核增造价20万元,核减造价230万元,合同约定效益收费按6%计算,咨询服务收费计算如下:

    基本费用:500万元*1.8‰=0.9万元

    (1000万元-500万元)*1.4‰=0.7万元

    (5000万元-1000万元)*1.1‰=4.4万元

    ( 6500万元-5000万元)*0.9‰=1.35万元

    安装工程系数增加收费:1300/6500*(0.9+0.7+4.4+1.35)*30%=0.441万元

    核增收费:20万元*6%=1.2万元

    核减收费:230万元*6%=13.8万元

    钢筋:2000吨*12元/吨=2.4万元

    咨询服务收费合计:0.9万元+0.7万元+4.4万元+1.35万元+0.441万元+1.2万元+13.8万元+2.4万元=25.191万元

7、广西



8、安徽
    注:

    1、表中“工程预算、结算、标底审核”和“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项目的计费方式为(1)+(2)。其中审增额向施工单位收取咨询费,审减额向建设单位收取咨询费。凡工程审减率超过10%的,其超过部分咨询费用 施工单位承担,无审核增减额的,按基本收费收取。咨询服务费一律由委托单位支付。

    2、按基本收费标准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费,计时收费按耗用工时计费。

    3、计费基数以单位工程金额计算;合同包干价加签证项目,包干价部分应计入计费基数。

    4、复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对经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进行再次审核,其收费费率可在初审基础上增加20%,初次审核金额以承包方提交工程造价为准。

    5、安装工程主材按规定都应列入造价,标底要求不列的,可以扣除但不得减少编制费用。

    6、本收费标准中的“建筑工程”适用建筑工程及配套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安装工程”适用单独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含二次装饰装修);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等。

9、福建
    注:

    1、按上表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费。

    2、注册造价工程师技术咨询按耗用工时(日)计费,为完成委托任务发生的差旅、交通费由委托方另行支付。


10、甘肃
    备注:
 
    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额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2、编制业务收费按编制人出具的成(结)果文件的工程总造价为收费基数,鉴定业务按标的物工程总造价为收费基数。

    3、审核业务收费按送审项目工程造价为收费基数先计取基本收费;审核减额追加收费以送审项目工程造价核减额为收费基数(只按核减计费,不抵消核增额)。

    4、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收费有审核项目的按本通知相应审核项目标准另计审核减额追加收费,不再计取基本收费。

    5、编制工程量清单业务可先预收10000元编制费,完成后再按工程中标价为收费基数计费多退少补。

    6、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按单位工程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费。例如:某单位工程中建筑工程编制工程预算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计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额(万元)如下:

    100×4‰=0.4,

    (300-100)×3.8‰=0.76,
  
    (500-300)×3.5‰=0.7,

    (1000-500)×3.2‰=1.6,

    (2000-1000)×3.0‰=3.00,

    (3000-2000)×2.8‰=2.8,

    合计收费:0.4+0.76+0.7+1.6+3.00+2.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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