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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时间:2019-09-27 16:41:54 浏览次数:78 来源:深圳住建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建立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工程造价市场秩序,提升我市工程造价行业的整体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以及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各项要求,我局拟定于2019年9月开始对全市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取得资质资格后不再具备原许可条件、不按规定编制成果文件及注册造价工程师违规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府令第205号)、《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市府令第240号)等。

    二、检查对象

    从2019年7月31日之前在深圳开展信息登记的本地造价咨询企业和外地造价咨询企业驻深圳分支机构中随机抽取,抽查对象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一)企业办公场所、专业人员等资质条件是否达标。

    (二)企业专业人员的聘用手续、社会保险是否齐全。

    (三)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是否存在违规“挂证”问题。

    (四)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五)企业业绩是否达标。

    (六)企业造价成果文件编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计价标准和合同约定。

    (七)招标工程中未经招标竞价的材料、设备价格确定是否符合询价采购相关规定。

    (八)企业及其专业人员的其他从业执业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四、受检企业提供资料目录

    (一)本地企业

    1.《深圳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副本)、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或租赁凭证、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打印的股东持股信息。
 
    3.经审计的2016年—2018年财务报告、税务机关网站打印的2018年企业纳税证明。

    4.企业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专职专业人员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打印的2019年6月—8月企业人员社会保险明细表(附公司社保账号及密码)、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退休返聘人员的退休证书。

    5.2018年9月—2019年8月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清单。

    6.各项规章制度。

    7.其他与检查相关的资料。

    (二)外地企业

    1.《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驻深圳分支机构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2.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副本)、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分支机构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或租赁凭证。

    3.分支机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身份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打印的分支机构人员2019年7月—9月社会保险明细表、分支机构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4.分支机构2018年10月—2019年9月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清单(只限执行深圳计价标准和项目所在地为深圳的项目),并提供每个项目的咨询合同和成果文件。

    5.各项规章制度。

    6.其他与检查相关的资料。

    五、检查方式

    采用量化的标准对受检企业进行综合考评。制定《2019年深圳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法检查表(现场检查)》(见附件3)、《2019年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驻深圳分支机构执法检查表(现场检查)》(见附件4)和《2019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法检查表(成果文件)》(见附件5),现场执法检查部分100分,成果文件检查部分100分,企业执法检查得分=(现场执法检查得分+成果文件检查得分)÷2。

    为全面反映企业的综合实力,将日常监管情况纳入现场执法检查一并考评,日常监管主要包括“合同与造价监管平台”填报、统计报表及其他资料报送、日常成果文件审核、市审计局等部门移送案件处理、举报投诉处理等内容。本地企业日常监管考评起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3日—2019年9月12日;外地企业日常监管考评起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3日—2019年10月11日。

    六、时间安排及检查程序

    (一)准备工作(2019年8月12日—9月12日)

    成立执法检查小组,准备检查资料,抽取受检企业,发布检查通知,召开检查预备会议,培训讲解检查流程和注意事项。

    (二)现场检查(2019年9月16日—10月23日) 本地企业现场检查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25日;外地企业现场检查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23日。检查时,本地企业负责人(法人或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档案管理人员应到场;外地企业驻深圳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到场,其中在深圳已成立分公司的外地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到场3人以上。检查程序为:

    1.企业负责人简要介绍企业管理、发展和业务方面的整体情况。

    2.现场检查企业的资质、人员和经营管理等情况,并根据检查表对受检企业进行评分。
 
    3.向受检企业通报现场检查情况,检查人员和受检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成果文件检查(2019年9月16日—11月29日)

    1.成果文件抽取。本地企业:从“合同与造价监管平台”项目库随机抽取1份符合要求的成果文件,由企业在规定日期内自行报送;外地企业驻深圳分支机构:先现场检查成果文件数量、咨询合同签订等情况,再随机抽取1份符合要求的成果文件带回检查。成果文件抽查标准和资料报送清单见附件6和附件7。

    2.成果文件检查组对成果文件编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计价标准和合同约定等内容进行审核,并根据检查表对抽取的成果文件进行评分。检查工作分为审核、小组长复核、工作组集体讨论、受检单位核对四个阶段开展。

    3.通知受检企业凭抽查回执取回成果文件。

    七、检查总结 

    (一)汇总现场检查和成果文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撰写执法检查总结,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通报执法检查结果。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调查取证后进行处罚。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外地企业驻深圳分支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抄送其总公司所在地的住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督促存在问题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根据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于不按时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其资质等级或撤回资质证书。

    附件:

    1.深圳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信息表

    2.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驻深圳分支机构基本信息表

    3.2019年深圳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法检查表(现场检查)

    4.2019年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驻深圳分支机构执法检查表(现场检查)

    5.2019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法检查表(成果文件)

    6.2019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文件随机抽查标准

    7.2019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文件质量抽查接收资料清单存根、回执

    附件1-7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8月30日

(联系人:郭冠琪,联系电话:0755—83788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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